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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新华信用2020-03-30 14: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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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月13日,山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针对哄抬防控物资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以及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密切跟进落实,在有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及时归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并进行公示、共享。

  通知提出,严格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手段进行疫情防控,不得随意制定信用黑名单管理办法,不得对一般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将轻微失信行为以及按简易程序做出的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

  在信用修复方面,全面落实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全程网上办理,不需企业当面递交申请材料。进一步规范明确信用修复工作流程,优化服务,限时办结。各级社会信用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需求,及时举办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对因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的企业失信行为,经行业监管部门认定,一企一策,支持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