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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从12个方面加强惩戒“老赖”
  来源:海口网2017-1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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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联合惩戒体制机制建设,确保明年我省各级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显著增强,执行联动体制便捷、顺畅、高效运行。
  《实施意见》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从12个方面加强联合惩戒:一是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二是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三是任职资格限制;四是准入资格限制;五是荣誉和授信限制;六是特殊市场交易限制;七是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八是协助查询、控制及出境限制;九是协助查询、控制非传统型财产产品,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情况信息、地址门牌信息等特定事项;十是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十一是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十二是鼓励其他方面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