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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收回陈济明职业资格证书的通告
  来源: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2021-01-29 16: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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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调查核实,陈济明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参加2013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过渡考试和2018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年第31号)和《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决定收回陈济明同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号:[公路]检师1350627GC,[道路工程]201811016390,[桥梁隧道工程]201812016391),取消登记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全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信用数据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在信用交通网站和交通职业资格网上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