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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信用手段 释放发展动能
  来源:南方日报2024-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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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围绕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方面进行部署,对于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的有序推进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更多强调信用理念、方法与国民经济循环各个环节的结合,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具有重要作用。正因如此,有人称之为“信用动能”。
  对于企业,信用度就是竞争力。不到一个月前,第六届全球“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在深圳召开,让很多人感受到了“信用动能”的具象化。作为由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给予优惠便利的一项认证制度,AEO制度可以让企业通关速度“快人一步”,贸易成本又能“更低一筹”,从而有效提升国际竞争力。
  对于政府,信用度就是公信力。针对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近年来一些地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信心与活力。比如,安徽等地通过“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健全政务诚信监测预警体系,深化政务失信治理,以更大力度起底化解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采购投资等方面“说到做不到”问题,就充分发挥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
  加快完善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从加快推动出台社会信用建设法,到优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从在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到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计划》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可以看出,这也是对于中央有关政策部署的细化和落实。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致广大而尽精微”。《计划》回应社会关切,明确提出围绕公务员、律师、家政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等重点职业人群,探索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从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入手,也是激发“信用动能”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延续回升向好态势。坚持一步一脚印,一年一台阶,不断健全信用机制、改善信用环境、夯实信用基础、完善信用监管,必将汇聚更强信心力量,释放更大发展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