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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界市餐饮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2026-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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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张家界市餐饮行业经营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餐饮行业监管机制,结合本市餐饮行业发展与监管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张家界市餐饮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张家界市餐饮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制定必要性
  1.落实上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当前国家、湖南省密集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规与政策,明确要求推进重点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本《办法》是贯彻国办发〔2019〕35号、《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
  2.规范餐饮行业经营秩序的现实需要。张家界市作为旅游城市,餐饮行业是文旅消费重要环节,存在经营行为不规范、信用信息不透明、监管效率不高等问题,亟需以信用评价为抓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
  3.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通过统一信用评价、公示等级、分级监管,可倒逼餐饮主体守法诚信经营,降低消费风险,提升游客与市民消费安全感与满意度。
  (二)制定可行性
  1.政策依据充分。上位法与省级配套制度完善,为《办法》制定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2.监管基础扎实。市场监管、发改、文旅、商务等部门已建立餐饮监管、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对接等工作机制,具备评价实施条件。
  3.行业认可度高。餐饮主体对信用分级、激励惩戒机制接受度较高,评价体系贴合本地实际,可落地、可执行。
  二、《张家界市餐饮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起草依据
  1.《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
  2.《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
  3.《湖南省社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湘发改财信规〔2024〕953号)
  4.《湖南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
  5.《张家界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三、《张家界市餐饮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2025年,结合本市餐饮行业监管现状与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要求,启动《办法》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初步构建评价指标、等级、程序与结果应用体系;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阶段。2026年4月,面向各区县商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餐饮行业协会及经营主体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估论证,聚焦评价指标、分值权重、评价方式等核心内容修改细化,对照上位法与市级工作要求,优化条款表述、统一评价标准、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申诉与修复机制,形成最终送审稿。
  四、《张家界市餐饮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张家界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单位,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采用动态评分+年度定级模式开展信用评价。评价周期为自然年度,次年3月底前完成定级并通过官方平台公示,发生重大失信行为实时降级。
  综合评价总分100分,按公共信用40%、餐饮行业评价40%、市场信用20%加权计分。行业评价设日常监管减分项与荣誉、纳税等加分项,累计最高加5分。信用等级分为四等九级,出现严重违法、涉刑、弄虚作假等情形直接评为D级。
  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与奖惩,优级主体降低检查频次、享受激励便利;差级主体列为重点监管,依法限制政策支持并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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