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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2025-12-29 06: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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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近日,惠州市发展改革局与惠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惠
州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的
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方便社会各界准确
理解,有效运用该政策,现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
下。
一、背景依据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
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5〕22 号),提出“鼓励推广‘两
书同达’模式,即向信用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确保信
用主体第一时间知晓信用修复有关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
查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5〕15 号),提出“建立行政处
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机制,严
格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修复政策”。在此基础上,我市结合本地
实际,推行该项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制定,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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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围绕“信用修复前置告知”,建立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
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机制,旨在打通信用修复“最先一公里”,
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引导和协助失信主体及时纠正违法
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营造诚实守信、
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具体包括:总体要求、
主要内容、组织保障。
总体要求明确了我市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
机制的有关原则:坚持“谁处罚、谁告知”;做法:在送达行
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目标:将信用修
复服务端口前移,解决信用主体“不知修复、不懂修复”的现
实问题,助力其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
主要内容明确了“两书同达”的具体含义:各级行政执法
机关向信用主体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
用修复告知书》,一次性告知信用主体信用修复相关事宜;
适用范围:对信用主体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需要在信用门户
网站公示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做到“两书同达”,提示信
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信息
除外;实施主体: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实施“两书同达”;
服务延伸:如鼓励通过技术手段,建立全流程提醒服务、探
索开发标准化信用修复同意书;对符合修复条件但逾期未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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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信用修复的企业,主动回访等。
组织保障明确了《实施方案》分步落实的具体时间、要
求以及长期实施的机制保障,确保方案稳步推进;明确了市
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落实《实施方
案》中的职责分工,确保方案有效落地落实;明确了《实施
方案》长期推行、不断优化的执行建议,确保方案与实际工
作更加紧密结合。
四、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推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两书同达”机制,有助于从
源头化解信用主体因不了解政策而错失修复时机的问题,有
助于信用主体及时把握修复时机,纠正失信行为,高效完成
信用重塑,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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