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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信用分类监管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来源: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2019-09-19 0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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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用分类监管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自2017年“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紧紧围绕创建工作要求,将“信用交通省”创建作为推进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坚持“内容为王”、“应用是生命力”的理念,把握“服务行业改革发展”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这“两个根本”,立足科学有效的信用评价办法和相关标准,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开展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如在公路建设市场,我们结合招投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市场主体的工作特点,制定了相应的评价制度,定期开展信用评价,将信用评价的结果与公路工程建设招投标相挂钩,对信用评价结果好的,给予增加标段、招标加分、减少保证金等优惠措施;对评价结果差的,给予扣除分数、通报处理等惩戒手段。创建工作开展的两年中,我厅对20多家相关责任企业、50余名从业人员处以降低信用评价等级和禁止在我区公路建设市场参与相关建设活动的处理,基本杜绝了低信用、无信用市场主体投标中标。同时,我厅大力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正向作用,做好激励性“加法”和惩戒性“减法”,梳理汇总200余家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从业主体“红黑名单”,并向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有关单位推送,实施联合奖惩,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惩戒信息,推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三方共治格局,营造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让诚实守信者一路通畅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实现降本、提质、增效,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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