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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省加强红黑名单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应用
  来源: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2019-09-18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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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加强红黑名单

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应用

  为加强我省道路运输信用监管,全省各地按照《吉林省道路运输监管信用管理办法》完善“红黑名单”制度。长春市制定了《长春市出租汽车行业“红黑榜”管理制度》,市通过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黑名单”涉事车辆及驾驶员有关信息、名单移出信息,并对确定为“黑名单”的出租车及驾驶员通报至全市各出租汽车企业、出租汽车协会和机场、火车站地区管理部门;在出租车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上,对“黑名单”涉事车辆及驾驶员予以重点审验;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两次以上重复列入“黑名单”的车辆及驾驶员,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罚。2019年上半年长春市出租车列入“黑名单”29件,出租车投诉量同比下降53%,机场区域实现近3个月零投诉。敦化市制定了《巡游出租汽车文明诚信标兵车评选奖励办法(试行)》,建立了监管部门、出租车运营企业之间的信用信息纽带,设定了推荐方式和流程,通过期满考核增减标兵名额,有效强化了对出租汽车公司的信用履约监管。6月,敦化市对首批14台巡游出租汽车授予“文明诚信标兵车”荣誉称号,对运营车辆的从业人员进行了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