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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来源:信用中国网站2021-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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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2015年9月,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通过规划的实施,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发展,构建起坚实的发展基础。为加强我省“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社会诚信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文明和谐进步,根据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安排,省发展改革委研究编制了《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为加快推进我省“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8月,启动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规划初稿,先后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和单位、16市、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部分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的意见建议,通过了专家论证。经过反复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规划(会签稿),送请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27个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会签。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提出的意见充分吸收采纳,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修改形成规划(审议稿),于4月30日提交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提出“十四五”期间信用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夯实完善社会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两大基础支撑,着力聚焦信用惠民便企服务、诚信法治社会环境优化两大重点方向,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构建规范高效、共享共用的社会信用体系,全力打造“诚信山东”品牌,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是:法治引领,规范发展;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创新机制,拓展应用;示范带动,整体推进。
  总体目标是:全面建成具有山东特色、走在全国前列的社会信用体系。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共享信用数据总量突破60亿条,信用核查、联合奖惩系统年均查询量突破2000万人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信用服务市场执法检查体系。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主要提出九项重点任务,同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一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出台社会信用条例配套措施。着力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专项行动。
  二是强化归集共享服务,发挥信用信息平台效能。推动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信用信息深度共享。扎实开展信用查询精品服务专项行动。
  三是突出协同联动治理,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依法依规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措施,加快形成协同联动、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四是推动信用广泛应用,构建信用新型监管体系。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构建差异化监管新模式,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全面开展“六型”信用承诺专项行动。
  五是规范发展信用服务,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发展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信用服务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规范和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是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恪守承诺,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持续开展失信政府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七是推进个人诚信建设,建立全民共同参与机制。健全个人信用记录,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
  八是完善信用信息监管,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九是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打响“诚信山东”品牌。深入开展“诚信山东”宣传专项行动。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督导落实三项保障措施。
  链接:《山东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