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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公管局“四位一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17-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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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市公管局进一步加强竞争主体信用管理,充分运用信用信息,强化奖惩举措,“四位一体”健全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良好环境。
  加强监管,建立信用档案。研究出台竞争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及披露制度,将竞争主体干扰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恶意竞争、恶意投诉、不履约、不签订合同、不配合约谈、不接受监管等行为纳入信用管理,已将220多家竞争主体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标前、标中、标后信用监管。
  公开曝光,强化信息公示。研究出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处罚公示内容、公示程序及公示期限,明确行政处罚信息一律公开曝光、没有例外。目前已将90余条处罚信息推送至“信用滁州”等网站,向全社会公开竞争主体负面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震慑作用。
  创新应用,探索正向激励。将建筑企业信用评定结果纳入建筑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评分,采取“技术+商务+信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分纳入计算,择优确定中标企业,引导企业强化信用管理,鼓励诚信合法经营。
  部门联动,推进联合惩戒。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竞争主体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推进事前信用承诺;竞争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竞争主体处于不良信息披露期或被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尚未到期的,不接受其投标,充分体现“一地受罚、处处受限”,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惩戒,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引导全社会培育信用理念,加强信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