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战疫信动态>省级层面
宁夏市场监管厅多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工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 新闻宣传处2020-03-30 14:32:00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加强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宁夏市场监管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提出多条措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平稳有序。 

  一是主动担当作为。要本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态度,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环节,想方设法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用监管各项重点工作,全力为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加强线上操作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广播、办事窗口等渠道,及时公布年报咨询电话、年报操作流程演示指引等信息, 引导市场主体通过线上自主学习、主动申报,做好“防疫”期间年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咨询答复。 

  三是拓宽业务办理渠道。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联络员变更工作原则上采取见面式进行。鼓励采取“邮递办、网上办、电话办”的办理模式。 

  四是提高审核效率。对于申请人通过网络、电子扫描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予以受理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做出审核通过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及相关事项。 

  五是开通预约办理渠道。对于因条件限制无法实现“零见面”审批的,开通预约办理渠道,提供分时段办理服务,对办事人员进行有效分流,并提示申请人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六是对特殊行业、领域企业实行优先办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重要作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企业的申请,优先办理,急事急办原则上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查,采取容缺后补等受理审核方式,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即时审核通过。 

  七是审慎清吊企业。市场主体在复工复产期间,对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谨慎清吊未经营企业,主动加强与企业的电话联系,掌握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情况,对因受疫情影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不予纳入清理吊销企业名单。 

  八是严厉惩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失信企业。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