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场主体相对单一
目前在国内个人征信领域,数据较为全面和规范的征信机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其他具有一定规模的第三方征信公司数量不多,其所具有的数据优势受到一定的限制,覆盖面有限,数据深度和广度多数不能兼顾。一些新兴的“准征信机构”尚未得到正名,在信息采集和信息应用上的定位尚不明确。
2. 公共征信机构的覆盖能力受限
受限于运营成本、技术能力、数据规范、信息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多数征信机构的覆盖面都有一定的局限。同时,伴随着大量小贷公司和P2P 公司等业务模式的出现,使得原来金融机构无法触及的客户群体有了获取资金的渠道。因此,出现的挑战有二,一是上述机构需要更有效率地获得客户的信息,减少信用评估中的信息不对称性;二是客户违约成本过低,机构也缺乏对贷款违约客户的约束手段。
3. 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突出
2013 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征信工作会议上就提出,征信业发展和信息保护同等重要,将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提升到新的高度。但目前国内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表现在未经授权采集客户信息,未经授权向第三方提供征信信息,以及数据采集范围涉及敏感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