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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地税局全面开展企业年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
  来源:信用济南2017-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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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开展企业年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促进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积极性。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协作机制
  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细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奖惩措施,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限要求,对外做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案例公示工作,充分发挥正、反典型教育作用。进一步明确与其他联合惩戒单位的信息交换方式以及落实措施;联合国税、发改委、银监等部门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与协同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了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实现跨部门联合惩戒,构建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惩戒工作格局,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
  扩大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利用多渠道、多方式、多手段告知纳税人,提高纳税人对社会信用体系的了解,提高其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通过办税服务厅播放诚信纳税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微博、微信、QQ群推送诚信纳税宣传消息等方式向纳税人宣传诚信纳税的重要性,激励纳税人主动诚信纳税。加强税银互动机制,并且利用信用等级对非公有制人士参选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充分体现中央提出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信用体系总体要求,宣扬社会正能量引导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省局要求结合济南工作实际,明确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具体措施,并形成工作意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积极与银行、国税等部门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纳税人基础信息、纳税记录等涉税信息的交换、比对和应用工作,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向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逐步开放B、C、D级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参与制定《济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亮点成效
  (一)提倡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既可以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和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收征管,同时也对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意识和办税能力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提高了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和纳税遵从度与荣誉感,积极主动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有力推进税收信用体系的建设,营造了公平、文明、高效的税收环境。
  (二)共同配合,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的开展,对于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工作,堵塞税收漏洞,起到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A级纳税人提供“增值”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布纳税信用企业名单,提高企业社会形象和知名度,实施“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警服务”、“容缺服务”等多元化、个性化服务,支持守信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合理配置征管力量,通过政府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掌握相关部门推送的失信市场主体信息,并按照规定对失信市场主体实行联合监管。对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严格的税收管理。使税务检查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对纳税人的日常涉税动态和涉税违法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起到强化税源监控和管理的作用,有利于日后明确税务检查工作重点和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的开展,对于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工作,堵塞税收漏洞,起到及其重要的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继续加强与银行、国税等单位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作,加强监管,强化信用成果的应用,及时做好激励和惩戒名单的推送和更新工作。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但目前看各部门之间未构建企业信用评价综合体系,形成定期的互通互联机制,汇集企业在各部门的信用情况,以达到综合评价的作用。建议政府联合各部门构建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平台,实时掌握企业在各主管部门的信用评定状况,并进行动态监控,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更为全面客观。